宝清县位于东经131°12′至133°30′,北纬45°45′至46°55′,距双鸭山市东南100千米处。面积13443平方千米。总人口42万人(2004年)。县人民政府驻宝清镇。地势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,东西南三面环山,北部为平原区,地势平坦。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3.2℃,年平均降水574毫米。宝清地名是由县城南宝清河而得名。“宝清”为满语“猴子”的意思。虞为息慎地;夏至周属肃慎地;汉晋为挹娄地;北魏以后为勿吉靺鞨黑水部;唐及五代,初为靺鞨的黑水部,后属渤海;辽为渤海,后属乌舍;金为胡尔哈路;元为胡尔哈路万户府;明为努儿干都司;清为窝集部诺罗路;后为三姓及临江属境.康熙五十一年(1712年)设三姓协领归吉林省管辖;雍正十一年(1733年)为三姓的属地;光绪三十三年临江设州,宣统元年(1909年)改为临江府,宝清又隶属于临江府管辖,同年宝清己奏明设州但未能实行派官设治;民国二年(1913年)改为宝清州,五年(1916年)改宝清县,直属吉林省所辖;康德元年(1934年)十二月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,将东北划为十四省,宝清县划属三江省;康德六年(1939年)六月在康德四年(1937年)7月第二次行政机构改革,划东北为十六省的基础上,又增设东安、北安两省,宝清又划属东安省;康德十年(1943年)十月设置乐满总省(包括牡丹江、东安、间岛三省)和兴安总省(包括兴,安东、西、南、北四省)。宝清隶属东满总省的东安区域管辖;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。划东北为九省,宝清又划属合江省;全国解放后;恢复东三省,又划归黑龙江省所辖。
宝清私人企业倒闭了,欠债该如何办理?
当私人企业面临倒闭并且欠债的情况时,其处理方式如下。
首先是清算这一环节。
企业必须依照法律组建清算组,这如同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展开一次全面的 “体检”。
清算组会认真清查企业的各类资产,诸如那些固定资产,例如厂房、设备等等,还有流动资产,像是库存商品、应收账款等等,通过对这些资产的梳理与核算,从而确定企业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。
在债务清偿的顺序方面,存在着清晰的法定规定。
就好像有一个严格的 “债务清偿顺序表”,首先需要支付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,这是保障清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;
接着是职工的工资,这关乎到员工的切身利益,必须优先予以保障;
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,保证员工的后续生活有一定的保障;
再接着是所欠税款,这是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;
最后才是清偿普通债务。
倘若企业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,并且符合法定的条件,就能够申请破产。
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资产状况表明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,就能够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。
在破产程序当中,会对企业剩余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处置,以尽可能公平地分配债务,让各债权人的权益获得一定程度的维护。
另外,如果企业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行为,那么他们就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,用以弥补企业资产不足所导致的债务清偿缺口。